2023年度宾馆安全管理制度10篇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4 18:50:03

内容摘要:宾馆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宾馆安全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根据“61号令”要求,位安全畅通,防止火灾时的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针对设施的维护制定以下的规章制度: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严禁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安全出口及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对应急灯定期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对设施出现问题应在3天内检修,保障完整无损。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职责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持续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个性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务必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续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持续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务必明确分工,把职责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务必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带给的当天客人状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务必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务必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宾客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宾客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须经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

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宾客,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宾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宾客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出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须经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门窗。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宾客,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宾客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同时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形式,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宾客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宾客情况,认真清点旅宾客数并致歉安慰好宾客。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与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先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凡入住本店的宾客(包括钟点房),均应出示合法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禁止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记。

二、有效证件指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学生证、护照、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三、接待宾客的服务人员应查验宾客的身份证件,对照片、年龄、口音等进行核对,并如实进行登记。房号、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入住日期、离店日期等项目,务必登记齐全。住宿登记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发现身份与证件不符、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五、及时传输旅客信息。单独装机的旅馆进行登记适时传输,联合装机的旅馆每日传输不少于3次,集中录入的旅馆每日向派出所报送登记簿。无客住宿时传输无客信息。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1 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管理职责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 要求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宾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二、住宿登记应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记应做到 “四核对”:核对证件真伪、核对宾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宾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前厅部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服务台应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有人接听客户反映的安全、卫生问题的电话,服务高峰时段应增派人手接听;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在服务台配备计算机、地图、各服务联系电话单等相应资料,便于及时为客人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台应妥善处理住宿客人来电报修、报换等要求,及时联系相关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五、服务台或客房建立宾客意见建议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提出关于安全、卫生等意见建议,定期通告各相关单位;

六、应专设行李寄存处,配有饭店与宾客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能够保护宾客的隐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凭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开包检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

客房

客房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663及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其中:

一、客房装修的油漆、材料等应符合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得有异味;装修后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客房空气质量检测每两年进行一次,与卫生许可证定期审核同时进行,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内用品无破损、完好、有效;设施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四、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五、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开裂、无脱落;

六、如铺设地毯,应保持完好,无破损边缘及裂缝;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宾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八、配置的电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认证标志;

九、服务指南、住宿须知等应有安全的内容;

十、客房内饮水机应定期消毒,保持记录;茶具应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照明要可靠安全,灯具不允许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应一开就亮,一关就灭。

客房消防应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二、应在客房内放置中英文对照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宾客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识;

三、客房内设烟雾报警或红外报警探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并保持记录;具体执行的要求;

四、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并通过标识或服务指南提示具体位置;

五、高层宾馆的客房应配备发生火灾时逃生使用的防烟面具及使用说明;

六、客房内应设置应急广播;

七、客房区域灭火栓、灭火器合格、完好,具体执行的要求。

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境外人员开放的宾馆应当配有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其他酒店应当配有中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的广播词;

二、每个楼层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的要求。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间配有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标志;

三、浴缸上方安装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卫生间应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如排风扇);浴缸和淋浴间均有单独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应防爆碎或粘贴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伤人;

六、毛巾、浴巾等应每天更换,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从具有卫生资质的单位采购;

七、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客房服务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务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服务人员熟悉并执行;

二、登高时使用梯台,注意安全;站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要系好安全带,且牢固有效;清扫天花板墙角或灯管,应使用梯台或凳子;

三、正确佩带保护手套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并了解其化学属性,防止溅入眼睛或腐蚀皮肤;

四、吸尘器、地毯机、高速磨光机等移动电气设备及其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五、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六、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警示牌;

七、服务人员应每日检查电器完好状态,客人离开房间时检查室内是否遗留烟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客房安全检查

一、跟房检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须由服务员检查该客房是否有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记录客人外出时间。

二、巡楼检查:每隔一小时巡楼一次

(1)检查是否有闲杂人员在楼层逗留,若有应劝其离开楼层,访客让其在大堂休息区等候;

(2)是否有烟火隐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发现房门打开的房间需叫房客关好房门;

(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

异常情况处置

一、治安事件报告:当遇有团伙斗殴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事发地点、时间、人员等)。

二、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形迹可疑的客人要及时汇报。

三、检查客房时发现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存在隐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时处理,立刻报告并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发生。

交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以书面为准,必要的项目,还要口头交代清楚。

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区域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的要求;

三、人行自动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时不应有锋利的棱角与碎片;

四、作为逃生方向上的门扇玻璃,应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门扇表面应有醒目标志,清晰地标识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动门失去动力时,门扇能被手动打开;

六、旋转门应至少配备一个手动复位型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按钮后运行中的门扇应停止。

公共区域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安装;1kg以上的灯具则须采用吊链吊装;

二、凡灯具重量超过3kg者,其与顶棚的连接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三、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六、卤钨灯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顶安装。

其他设施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区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有应急供电系统;

三、电梯、大堂、走廊、停车场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区域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通往后台区域有明显的提示标示,有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

五、后台区域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安全、卫生的须知;

六     四星及以上的饭店应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避难场所;

七、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及劝阻标志;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相关对客经营场所的安全标识按相关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执行;

八、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并定期对下水管道、消防井等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九、公共区域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米;对可能影响行人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貌。

餐厅及会议场所安全管理

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4 附则

本制度由餐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针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理,为保证安全无误,隐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部位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对违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进行验收;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

三、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事事有记载,交接有签名。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宾客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宾客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能迅速做出判断。

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须经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

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宾客,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宾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宾客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出事时使用。

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须经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米)。

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门窗。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宾客,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宾客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同时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形式,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宾客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宾客情况,认真清点旅宾客数并致歉安慰好宾客。

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

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与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先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用心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凡开办宾馆(旅馆)应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各项硬件设施贴合安全条件标准,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灯光疏散指示标记齐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行验证登记传输、财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切实履行治安职责。

三、严格按照规定招收录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督促办理有关从业、暂住手续,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

四、遇有公安民警检查时,应主动用心配合,不得知情不报、隐瞒包庇。

五、用心协助公安机关查缉、布控案犯和赃物,不得通风报信。

六、切实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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