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必备11篇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4 15:35:03

内容摘要: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1篇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一、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1篇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必备11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必备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1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敬老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事宜,办公室设在院长室,由院长王天栋任主任。(电话:xxxxxx)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定期组织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先关部门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事故老人的主要反映,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2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温淑荣

成员:李忠艳王贵志魏党生张世东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忠艳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
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3篇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4篇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
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中心幼儿园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5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3、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管理财产、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
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

四、应急运行措施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6篇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7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
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
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
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
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
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
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
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
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
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
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8篇

一、目标任务

从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级管理为监督手段,以构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形成规范化有序及时高效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入手,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络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

二、工作机构

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园领导班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卫生保健医生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天验收、督查。严格食品药品准入制度,着重对食品采购、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建立检查、处理情况登记。

三、紧急处理

1、园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

同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园里必须将该事件的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发生

(1)、救治患者---关注病情(掌握反馈情况、随时报告)

(2)、立即报告

(3)、控制现场(配合调查、争取支持)

(二)、善后处理

(三)、落实整改

四、预防控制措施

1、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

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

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⑤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

⑥未烧熟烧透的食品;

⑦可能含有残留农药的果品、蔬菜等;

⑧“三无”食品。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员入院救治。

3、强化管理:

①严把购进关,每天索证;

②食品要烧熟、烧透;

③规范操作,生熟分开;

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

⑤剩余饭菜及时处理;

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扫、清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9篇

一、成立预防处理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处长、副处长

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委托单位经理

二、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120;
医疗中心:
朝阳区食药所

三、应急处理、上报措施

(一)本单位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现象,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小组成员,把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开展事件原因调查;

(二)及时进行报告。首先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向食品监管报告,随即向医疗服务中心、主管处长、主管校长、校办、保卫处通报,采取紧急救治,维护稳定工作;

(三)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加工,保护好剩余食物,做好可疑食物流向统计工作,积极配合食品监管部门作好检查工作和事后处理工作;

(四)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的可疑食物采取追回、销毁等措施;

(五)通知其他一同就餐的其他人员,当发现有同类病症的`人员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六)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安排专人对造成身体伤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安抚工作,严禁激化矛盾,为事件顺利调查提供良好环境。

四、善后工作

(一)做好全面清洗消毒工作;

(二)梳理发生事故的原因,排除任何可疑因素,属于食品原料造成的做好追溯工作,停止该供货渠道;

(三)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开展全员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培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日常防范措施

为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和膳食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提高日常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危害师生健康的渠道,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传播。

(一)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与供货商签订有关食品安全合同书,防止受污染及含毒食品进入学校;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保证每天早晨上岗前健康检查,患感冒、腹泻、手外伤、烫伤等传染疾病者,禁止上岗,待其恢复健康后,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并作好安抚工作;

(四)库房管理人员严把进货关。对所进货物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采购食品索要资质证明和采购清单,按规定记好台帐;

(五)提高膳食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对肉食、蔬菜进行细致清洗,对餐具进行认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控制进入食堂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

(七)认真做好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八)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参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10篇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本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班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学校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及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监督人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员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饭菜留样。

4、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长要坚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对学生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校长办公室。

6、一旦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抢救中毒学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在饭厅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周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周领导、德育处,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有相关部门处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学校总务处预先通知停电,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2、若发生突发性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向学校总务处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总务处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时停电,管理人员和值周教师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卫制度和记录的检查。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若发现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启动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报告。学校教职员工应关爱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由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应急处理要求。

(1)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经营活动。“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学校,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迅速与县医院或县急救中心(120)联系,组织人员把中毒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应立即封闭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4)组长在第一时间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

(5)副组长、德育处应及时、耐心地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劝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定和教育教学秩序。

(6)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应向城关派出所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11篇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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