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热门6篇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4 08:30:03

内容摘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第1篇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安全生产的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第1篇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安全生产的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热门6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热门6篇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安全生产的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一)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监督。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及阶段性安全控制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阶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四)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评比竞赛活动,推广交流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五)加强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等多种方式,及进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七)落实安全经费。按上年营运收入的0。5%—1%作为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安全投入资金的稳定来源。

(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车辆行驶记录和安全检测记录等安全记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水平。

(九)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制定落实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十一)对所有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二)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三、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监督。

(二)当好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四)认真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七)积极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认真听取注册安全主任的工作汇报,研究其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八)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法定代表人的领导,向法定代表人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及注册安全主任的沟通、配合工作。

(三)为主设计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系统及其配备和各级运作模式,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四)为主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六)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八)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训练,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五、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运管部门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法。

(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实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加强对基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三)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诸多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方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四)定期组织召开本级范围内的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超越职权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五)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向领导人推荐表彰的安全先进单位及安全先进个人和提出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车辆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抽查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充分运用汽车行驶记录等管理手段,对车辆实施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八)负责对驾驶员的资格、资历审查,并建立相应的驾驶员安全公里(年资)等台帐。

(九)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索赔手续。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十)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台帐,妥善保管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档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资料。

六、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

(三)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

(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进行综合管理。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运输企业安全工作的意见》([1988]交公路字289号),对如何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作了规范性的指导意见。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对驾驶人员每星期至少安排2小时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如过安全日、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以及图片展览、智力竞赛、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对话、举办安全常识讲座等。

4、安全教育要注意联系实际,并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好人好事结合起来;
针对综合交通状况,与如何加强安全工作的讨论结合起来;
针对职工的工作特点,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避免空洞说教。

5、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对参加教育活动缺席较多的人员,要组织补课。

(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1、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经理对安全工作要负第一位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要负重要责任,其他领导也要负综合治理的责任。

3、对安全工作要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党、政、工、团都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分工合作,齐抓共管。

4、分管安全工作的企业领导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深入生产现场、车队,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5、充实安全科室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6、对违犯劳动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批评,纠正其错误。情节严重者,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7、对已发生的事故,不论大小,均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情况,严肃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指出改进措施。属本单位责任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8、加强基础工作和对安全业绩的考核工作,要使安全质量具有否决权,把安全情况列为评比、升级的重要条件。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整顿。

9、加强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使安全工作逐步科学化。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1、本单位应健全以下的安全规章制度: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各类事故的处理规定、行车安全奖惩规定、行车安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驾驶员准入把关和审验制度、车辆技术检验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领导定期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带队上路检查本单位车辆安全情况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公里考核制度等。

2、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每个职工都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上下结合、左右配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每月检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年终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四)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1、 原则上一年要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职工安全意识的确立情况、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机构功能发挥的情况、车辆和设备实际的情况、各类事故处理的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情况等。

3、安全大检查以自检、普检为主,并适当与互检、抽检结合起来。

4、对查出的问题要果断处理,凡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车辆,要责令停驶,无法恢复基本技术等级的,要强制报废。

(五)切实加强车辆机务管理

1、严格管理工作,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台帐,严格注视车辆的技术状况。

2、定车定人,专责保管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驾驶员。

3、合理使用车辆,按调度命令出车,不超载运行,不乱停乱放。

4、开展爱车例保活动,除提高驾驶人员搞好例保的自觉性外,要做好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的车辆例保工作,所在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

5、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结合安全大检查,每年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鉴定技术状况。

6、坚持日常的车辆进出场检验,特别是营运客车。检验后要层层签字,未经检验合格并无签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7、按维修、修理作业的规范要求维修车辆,加强过程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8、不论车辆是否承包,一旦发现故障而驾驶员又不能排除时,都要及时抢修。严禁为了降低维修费用而使车辆带病运行,防止短期行为。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通过上技术课及进行不定期考核等,督促职工,尤其是驾驶人员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教育驾驶人员养成勤检查、勤调整车辆的习惯,使转向、制动、传动、灯光、喇叭等车辆安全保障系统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3、驾驶人员在运行途中要集中精力,不闲谈、不赌气、不强超抢会,不盲目快速、严禁超载;
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上山和下山时,要检查转向和制动是否灵敏有效。

4、气候变幻无常的地区,出车前要带齐防范性设施,谨慎驾驶,注意防止因路滑或塌方造成事故。

(七)积极组织安全评比

1、安全评比要注意实效,通过评选安全标兵,树立学习榜样,激励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竞赛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如安全百日(千日)无事故赛、安全正点赛、春运无事故赛、安全优质服务赛、安全运输对手赛等。

3、对评选出来的安全标兵或其他称号的先进人员,要及时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

4、在家属中开展“贤内助”竞赛活动,调动家属协助职工搞好安全和优质服务的积极性。

(八)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1、对新招收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培养驾驶人员,特别是客车驾驶员,一定要具备规定的条件,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3、对在岗职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虑对驾驶人员的工作特点,可根据不同的运输季节组织一定短期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水平,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

4、为了不影响生产,培训工作要因时因地进行,要注意将脱产培训与在岗培训、企业培训与专门院校培训、普及性培训与提高性培训结合起来,以照顾各种不同的情况。

(九)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1、 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好职工生活,特别是要保证驾驶人员吃好、睡好、休息好,以保证旺盛的精力。

2、对夏日和夜间承担长途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要强制他们休息一定的时间。客车可由两个驾驶员轮流驾驶,避免因疲劳过度发生交通事故。

3、注意掌握职工特别是驾驶人员思想情绪的波动情况,及时弄清原因,说服、调解、疏导,使之保持心情舒畅。

4、注意解决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帮助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集中精力搞好工作。

(十)及时交流安全信息

1、 认真收集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安全情况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

2、 对取得的资料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整理,与动态、经验、问题、建议几部分进行归纳,使之形成可供参考的信息。

3、在本单位内部印发,使广大职工了解并关心安全工作。

4、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机关,为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通过上技术课及进行不定期考核等,督促职工,尤其是驾驶人员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教育驾驶人员养成勤检查、勤调整车辆的习惯,使转向、制动、传动、灯光、喇叭等车辆安全保障系统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三、驾驶人员在运行途中要集中精力,不闲谈、不赌气、不强超抢会,不盲目快速、严禁超载;
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上山和下山时,要检查转向和制动是否灵敏有效。

四、气候变幻无常的地区,出车前要带齐防范性设施,谨慎驾驶,注意防止因路滑或塌方造成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监督、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每月组织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方便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二、各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周对本范围内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考核。

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天对本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对照安全生产规程,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指正

驾驶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的管理

1、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

2、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纪录仪、GPS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3、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4、 营运车辆按核定的载质量载运,不得出现超载行为。

5、 本单位制定程序,保证营运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二、营运驾驶员的管理

1、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设立营运驾驶员聘用制用条件,审查驾驶员的资质,经本单位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本单位车辆驾驶资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运管机构备案。对新聘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驾驶员的聘用,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对被聘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测试安全意识。

3、对驾驶员的运行安全状况和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4、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并将被辞退驾驶员的有关情况(包括解聘、合同期满不续聘)抄报当地运管机构。

5、对驾驶员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其形式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情况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6、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7、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2篇

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
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11、船舶进出港口,应主动向海事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并呈交相关资料。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3篇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4篇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责。

2、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5、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6、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7、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8、幼儿因课业负担过重、受到老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教师行为使幼儿心理过于紧张、惧怕等造成幼儿逃学、出走、自杀、心理障碍等,有上述行为的教师负全责。

9、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10、幼儿园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幼儿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幼儿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幼儿园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1、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二、责任追究: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负领导责任的幼儿园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幼儿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5、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5篇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职责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2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杜绝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育大局的稳定,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1、教师应该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班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班级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需要时刻注意安全。要经常对教室里的学生的凳子及其它教学用具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教室门窗,在放学和节假日,要及时关好。时刻注意教室电源,发现损坏的插座、开头、灯头,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修缮。

3、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怎样预防近视和感冒,防止传染病和其它恶痴在校园中发生,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无合格证的文具和有危险的玩具。

4、教师要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不要与不认识的人交往或跟随参与活动以被坏人拐骗。

5、加强值班,自觉履行值班职责。教师值班时要早30分钟到学校并在校内外巡视,当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学生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6、教师在课堂或课后不得对学生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制度。班级大型活动,必须报告学校审批,外出活动报告学校审批,禁止各班参加校外各种不安全的活动。

8、加大安全、卫生惩处力度,凡在学校发生安全卫生事故的班级,班级评先进一票否决,该任课要,班主任不得先。安全卫生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并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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