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篇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4 03:30:02

内容摘要: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1篇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1篇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篇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篇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
实验人员操作不当;
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二、事故的`预防:

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
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安装报警装置。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电线、电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报告。一般事故2天内向区教育局书面汇报;
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通知人寿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7、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8、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详见《城沙镇第一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分工:报警、报告、疏散、救护、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四)及时、准确地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

第三章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六条各单位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一)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开展实验室事故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三)各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并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四)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

(一)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报告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实验室与装备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病原微生物

1.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皮肤上,立即用浓度为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

3.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衣物、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浓度为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二)危险化学品

1.若有毒、腐蚀性化学品泼溅在皮肤或衣物上,应迅速解脱衣物,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若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应立即穿好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等进行必要防护。泄漏量小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进行处理,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残余物用大量水冲洗稀释;

3.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其他

若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浓度为75%的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第九条实验室发生化学灼伤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十条实验室发生中毒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送入医院就医。

(二)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浓度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立即送入医院就医。

(三)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送入医院就医。

第十一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二)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

第十二条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

(二)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三)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其所在的位置。

第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触电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三)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仪器设备故障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消防部门报警。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五章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六条事故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上交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十七条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针对我院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院领导、院行政办公室分管实验室的岗位人员及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应急办公地点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2、职责分工

院行政办公室在院领导的指挥领导下负责协调各实验室的应急响应工作,指挥应急响应行动;
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配合各实验室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
先救人,后救物;
先制止,后教育;
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二、事故与应急响应措施

1、安全事故处理

在实验室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院领导和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人、院领导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领导汇报。保卫处收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封锁现场,了解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市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2、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切断自来水源和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先要迅速冷静地切断火源和电源,再尽快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
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市公安局: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校保卫处: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xx﹞2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科学处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条各学院及实验室应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安全救护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普及应急处置常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及时自救。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小组成员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一般事故由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各学院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第八条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将有关要求和举措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十条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教职工对本人所管理的学生要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常识和要求,实行安全考核准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落实所有实验用房间、场地的安全责任人,并根据室内的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场所应及时报学院,由学院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逐级负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一般事故时,实验室报学院,学院报党校办、保卫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生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还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求救。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第十五条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

1.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

2.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四章几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势态控制和逐级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
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时,第一时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
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第二十条实验室发现有人中毒时,立即打开窗户,保障通风,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避免延误。

第二十一条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所在学院应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学校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发生放射源泄露、人员超剂量辐射等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保护现场,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将受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医院检查和治疗,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学校在公安、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时,应立即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进行现场消毒,将受污染人员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卫生部门。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捕杀抢救等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疫、隔离以及环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发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使用记录完好。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或请专业医疗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治。同时,学校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流程,报上级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事故的调查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院指导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认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直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院、实验室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改处理要求应明确具体措施及时限,严格复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校或学院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经20xx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权利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嘉兴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中心主任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
先救人,后救物;
先制止,后教育;
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或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
如果火势较大,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电话:xxxxxxxxxxx)。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5、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用电仪器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灭火。

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使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六、应急保障

1、保证消防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状态。消防应急设备是用于事故初始状态控制的重要保障,为此消防应急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点放置,定时检查更新,保障消防设备随手可拿,拿来可用。

2、注重应急宣传。平时注重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尝试的学习,增强人们的危机防备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3、注重平时演练。意外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容易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平时要注重演练,让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设备放置地点、知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撤离路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会有条不紊。

4、争取社会支援。校内有医院,有校警、保安员等保卫警戒力量,市区内有消防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尽快争取他们的救援。

5、无论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地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6篇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邵晋辉

副组长:雷正华

组员:黄月芬、童晓翔、李志刚、胡健、陈锡平、王海英

二、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实验物品要摆放规范。

2.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

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应急预案: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3.药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仪器中的反应物或残余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3)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实验药品,以免受伤。

(4)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后再离开实验室。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并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提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维护实验室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实验室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材料系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领导机构

安徽建筑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是各种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成立了应对突发事故领导组,院长冯绍杰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席学民、副院长丁益、党总支副书记汪翼湧任副组长,各实验室、教研室老师为主要成员。

第五条工作机构

领导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化学实验中心的有关决定事项;
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
及时向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六条材化学院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

1、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律由材化学院统一指挥。

2、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救援各个环节和岗位都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信息监测对搜集到的安全信息要及时汇总、分析、上报、通报,并建立动态资料档案库。

4、专家指导选聘本行业若干优秀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5、预防在制定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运转过程中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6、预测与预警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警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向社会通报,预警内容应尽可能具体,包括风险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7、报告、通报和新闻报导事发单位获得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并不断续报事件的后续情况。严禁缓报、瞒报、隐匿不报及阻止他人报告。

8、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各类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应急救援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分类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

1、若有毒、腐蚀性化学品泼溅在皮肤或衣物上,应迅速脱下衣物,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若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处置人员应穿好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等必要防护后进行。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进行处理,收集的泄漏物应运至应急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残余物用大量水冲洗稀释。

3、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并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化学灼伤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2、溅入眼睛时,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经上述处理后还要及时送医治疗。

(三)中毒

1、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2、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立即送医治疗。

(四)特种设备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佩带头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

2、钢瓶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对可燃气体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3、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4、使用氯气气瓶的单位,必须建立碱池,配备防毒面具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防护措施。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五)机械伤害事故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立即向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报警执行解救办法,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3、将伤员放置到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对轻伤员,应经预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
对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将其封存,封存物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六)火灾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基地实验室负责人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同时启动“化学实验中心应对突发事故总体预案”。

2、基地实验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
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5、烧伤急救处理

①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②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③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6、消除火灾后的各种影响环境的应急措施

①对于非油类的火灾:消除火灾后应立即打扫现场,将残留物及碳灰清理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处。

②对于油类的火灾:消除火灾后应立即打扫现场,用黄沙对地面进行收油处理后用水冲洗。对附着物的表层用棉纱或抹布抹除,再用清洁剂擦除。

(七)爆炸

1、实验室发生爆炸事件,现场工作人员或周边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和关闭管道阀门,同时迅速撤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报警。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爆炸产生的可能原因,并设法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如需专业救援应立即向有关方面求救。

3、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及时清点人数,做好相关医疗救护;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等待警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

(八)触电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a.切断电源开关;

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九)其他

若操作过程中被金属锐器损伤,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医治。

第五章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八条在应急处置结束后,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九条接受学校或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分清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十条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意见。提出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责任事故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罚;
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积极做好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应急电话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xxx。

第十二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责任到人,预防为主;
快速反应,积极自救。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分析研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三章预防与预测

第七条预防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
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预测

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程序

第九条处置突发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复。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部门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等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报警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种类,发展程度和已经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报警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和120等电话。

(二)启动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先期处置

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处置及救援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做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
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危险源,阻断危害传播,划定并标明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
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五)善后及恢复

1.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事故现场处理措施

第十条实验室火灾事故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引致次生灾害;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沙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一条实验室爆炸事故

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首先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关闭管道阀门,同时,其他现场人员应通过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其次,听从统一指挥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触电事故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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