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6篇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7 01:50:01

内容摘要: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第7期孝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0年3月29日《孝南区志》各承编单位供稿情况通报自修志工作启动以来,各承编单位迅速制定工作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第7期孝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0年3月29日《孝南区志》各承编单位供稿情况通报自修志工作启动以来,各承编单位迅速制定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6篇,供大家参考。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6篇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1

第7期

孝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

《孝南区志》各承编单位供稿情况通报

自修志工作启动以来,各承编单位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扎实推进本单位专志编纂工作。现将各单位供稿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供稿完成情况:

(一)已上交三审稿的单位(31家)

组织部、纪委、检察院、人大办、财政局、总工会、党校、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局、经管局、水产局、物价局、民政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农机局、房改办、供电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局、工行孝南支行、建行文化路支行、中行孝南支行、朋兴乡、新铺镇、朱湖办事处、书院街、车站街

(二)正在进行三审的单位(39家)

宣传部、统战部、农办、信访局、工商联、妇联、地税局、司法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信用联社、供销社、政法委、老干局、法院、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国税局、工商局、气象局、西河镇、毛陈镇、杨店镇、陡岗镇、肖港镇、三汊镇、开发区、新华街、广场街

(三)正在撰写初稿的单位(21家)

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文史档案局、招商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残联、老龄办、农行孝南支行、邮政局、卧龙乡、经济商务局、人武部、预备役高炮二团、民宗局、商贸总公司、祝站镇、闵集乡、东山头办事处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交三审稿的情况看,各单位专志供稿总体符合要求,但也有部分单位的三审稿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缺大事记;有的缺人物(有些单位虽然没有已故达到入传标准的人物和高级别的在世领导,但受省部级表彰的英雄人物、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人物每个单位都有,这些人物可以以人物表的形式提供);有的主体供稿体裁单一,述、志、记、传、图、表、录等体裁没有综合运用;有的没有概述或综述,有的断限不完整,有的经济部门缺乏表格,反映单位的工作亮点的图片普遍缺乏;有的在体裁运用上总结、报告、经验交流等公文体裁式语言表达痕迹较重,修饰性语言表述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修志工作的认识。编纂地方志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使命。今年,市政府已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因此各乡镇、部门必须对《孝南区志》供稿结硬帐。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孝南区志》编纂工作方案要求,于5月底前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的专志供稿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各承编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三审方案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志供稿的评审工作,特别是要广泛征求意见,要将志稿送给相关部门及本部门的老领导、老同志审看,以避免史实失真,或有重要缺项。每一次评审意见都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应该采纳的意见进行跟踪修改。同时要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观点是否正确、审内容是否全面、审体例是否完备、审断限是否完整、审语言是否规范,切实把握好志书的政治关、体例关、资料关、文字关和保密关。各单位上交三审稿后,区地方志办公室对供稿还有一个审改过程,区地方志评审委员会还将对各专志进行终审,因此各单位专班不能撤,还要负责对供稿进行补充、完善。

为了使各专志供稿达到《孝南区志》质量要求,建议各单位在供稿初稿完成一审后,把一审稿呈送到区地方志办公室接受技术指导,邀请地方志干部到本单位进行指导或与本单位有关领导及专家一起参加对供稿的评审。 三是切实把好供稿质量关。各承编单位供稿要严格按照《湖北省第三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和《湖北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要求完成好资料收集、志稿试写、初稿修改、志稿评审各环节工作,严把质量关。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切不可因赶进度而忽视供稿质量。要切实做到观点正确、资料全面、体例完备、特色鲜明、语言规范。资料应系统地反映本单位事业发生、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应有准确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篇目制定要做到分类科学、归属得体、排列有序、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应表现出各个门类之间的逻辑关系,标题要简明准确,醒目精当;供稿应包括人物、大事记、主体供稿三个方面;人物要素要提供齐全,入传人物和人物简介要同时提供二寸免冠登记照;大事记主要记大事、要事,要简明扼要;主体供稿要内容全面,断限完整,每个单位均应有概述或综述(有的以机构沿革代替亦可),提供1—2幅反映本单位工作亮点的图片资料,经济部门要有3—5个综合性表格,乡镇尤其要提供本辖区的典故、传说、俗语等特色资料。供稿语言表述方面尤其要注意与其他公文区别开来,不要大话、套话、空话,要跳出平时的总结、报告、经验交流等公文的语言表述套路,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切实做到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规范。

报:孝感市委党史办公室,孝感市地方志办公室;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

发: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各位成员及承编单位。

共印150份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2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地方志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发展途径,各项工作按照年初计划顺利推进。

一、特色亮点工作

我办根据市委书记的指示精神,于**年策划启动了《美丽**》编纂工作,以“**图文志”形式,努力打造一本综合反映**自然历史文化精粹和当代发展成就的礼品书籍。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编写《美丽**》列为“四张名片”亮点工作之一,纳入目标考核。我们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领导力度,充实编纂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市志办“一把手”亲自参与方案制定、文稿修改、风格选择、设计调整等各环节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加强与各镇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编辑和设计人员的指导服务,切实保证文字图片资料质量和编纂设计进度,扎实推进编纂工作。目前,各类文字资料和图片已收集完成90%以上,文稿编纂工作历经七次重大修改和四次专题讨论会,已基本形成总体文稿,正分送有关方面进一步征求意见;同时,基本确定图文装帧设计公司,正就设计、出版、印刷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二、常规业务工作

(一)倒排时间,加快《**市志》编纂进度

上半年,我办按照成都市志办关于**年市志工作必须出书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编辑的沟通、督促,切实加大编纂工作进度。一是明确志书总纂最后阶段的资料收集原则。由于志书编纂跨度时间长,个别地方缺乏资料,导致部分章节迟迟未能完成。经过商量,我们明确了对部分资料缺失的地方先放一放,先完成其他地方,待最后确定确需补充再来寻找资料,避免了编辑老师老是在这些地方纠结,大大加快了编纂进度。二是学习周边区市县先进经验。先后到双流、都江堰史志办学习,并电话向郫县、崇州等区县的地方志工作部门请教,了解了他们编排志书的经验教训,避免了走弯路。三是切实关心编辑生活。我们加强了对编辑的关心,经常与他们联系,询问他们身体情况,及时解决需要我们帮助的问题。目前,该书第四次总纂已基本完成,即将征求各单位意见。

(二)围绕创新,做好《**年鉴》的编纂工作

在多年的编纂经验基础上,我们以打造“精品志书”为目标,自我加压,高标准谋划年鉴编纂工作,力争从细化条目、丰富内容、正式出版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创新条目内容。改变以前年鉴就是各单位总结的汇总,先列出条目,要求各单位按照条目充实内容,着力提升年鉴的权威性、实用性、可读性和鉴赏性。二是创新收集方式。积极争取市政府办支持,由市政府办督查科发出了《关于编纂出版的通知》文件,对不按时交纳资料的由市政府办督查科进行督察,各单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上报材料质量普遍较高,目前已基本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创新出版方式。联系出版社,在资料收集阶段就要求其介入,目前已确定了编辑队伍、设计公司和出版社,正加紧开展编写工作。

三、其他志书推进情况

(一)《抗震救灾志》进展顺利。征求了市领导和各单位意见,并已全部修改到位。目前,正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照片进行梳理,即将进入出版程序。

(二)《**石化基地建设实录》稳步推进。已完成“大事记”初稿、部分重点人物访谈、“申报篇”初稿和“建设篇”的1/3文稿初稿。

(三)《彭州百人百事》完成初稿。已编写完成“百人”和“百事”完整初稿,已召开专家评审会,正根据专家意见调整“百人百事”名单,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四)《五年大事记》即将出书。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完善,目前,已完成最后一稿的校对工作,即将印刷出书。

(五)村志编纂进展顺利。我办与濛阳镇携手合作,确定在濛阳镇清卓村编写我市的第一部规范性的村志——《清卓村志》。编写组结合时代特点和清卓地情特色,经过反复推敲,广泛征求清卓村干部群众意见,几经修改数易其稿,敲定形成了《清卓村志》的编写纲目。5月30日,成都志办正式审核通过了《清卓村志》编写纲目,认为纲目指导思想明确,结构严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书现正在加紧进行资料收集和初稿编纂,预计7月底完成初稿。

(六)积极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工作。做好对地方文化研究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编辑印刷《天彭古今》**年第一期;为集中反映我市地方文化研究成果,我办积极抓好《天彭古今》合订本出版印刷工作,目前已完成前五期的校对整理,正抓紧制版,即将正式付印。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修志队伍建设。为保证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性推进《**市志》、《**年鉴》等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上半年,我办要求各单位、各镇确定了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了“彭州市志工作QQ群”,吸纳各单位地方志工作联系人参加,有效促进了地方志工作的资料交换和经验交流,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修志

队伍。

(二)主题教育。3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年党建工作会精神。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每天按时上报活动动态,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三)纪检监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上报《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部门管辖范围内无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上半年,我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对志稿的修改和编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各部门、各镇的志书编纂工作的指导还存在不足,对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志书推进

合理调整充实编辑力量,进一步做好对编辑人员的指导服务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稳步推进编写工作。

(一)《美丽**》召开评审会尽快确定文稿,加快装帧设计和出版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底前正式出版印刷,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市志》编纂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送审稿。

(三)加快推进《抗震救灾志》相关工作,尽快确定出版社,进入出版程序。

(四)加快《**年鉴》文稿编纂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出版印刷。

(五)继续推进《**石化基地建设实录》和《**百人百事》编纂工作,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努力打造“精品志书”,目前该书正在进行文案策划,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编纂。

(六)加强《清卓村志》编纂指导,力争年内进入出版程序。

二、旧志整理

对清嘉庆十八年纂修和光绪四年重修的两部《**志》,以及**年编纂的《**志》进行整理。下半年,我办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对嘉庆《**县志》进行影印出版,对1985年《**志》进行再版,并适时启动光绪《**志》的影印出版工作。

三、启动数字方志馆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学习兄弟区(市)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紧制定数字方志馆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落实场地、设备和人员,力争早日建成数字方志馆。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3

XX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或散布,与事实不相符,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三条 本单位要依据行政职责,负责澄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责任。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对涉及本机关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第五条 本单位要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第七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二)以本单位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工作内容的,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对未及时澄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对传播和散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4

第7期

孝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

《孝南区志》各承编单位供稿情况通报

自修志工作启动以来,各承编单位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扎实推进本单位专志编纂工作。现将各单位供稿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供稿完成情况:

(一)已上交三审稿的单位(31家)

组织部、纪委、检察院、人大办、财政局、总工会、党校、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局、经管局、水产局、物价局、民政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农机局、房改办、供电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局、工行孝南支行、建行文化路支行、中行孝南支行、朋兴乡、新铺镇、朱湖办事处、书院街、车站街

(二)正在进行三审的单位(39家)

宣传部、统战部、农办、信访局、工商联、妇联、地税局、司法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信用联社、供销社、政法委、老干局、法院、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国税局、工商局、气象局、西河镇、毛陈镇、杨店镇、陡岗镇、肖港镇、三汊镇、开发区、新华街、广场街

(三)正在撰写初稿的单位(21家)

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文史档案局、招商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残联、老龄办、农行孝南支行、邮政局、卧龙乡、经济商务局、人武部、预备役高炮二团、民宗局、商贸总公司、祝站镇、闵集乡、东山头办事处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交三审稿的情况看,各单位专志供稿总体符合要求,但也有部分单位的三审稿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缺大事记;有的缺人物(有些单位虽然没有已故达到入传标准的人物和高级别的在世领导,但受省部级表彰的英雄人物、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人物每个单位都有,这些人物可以以人物表的形式提供);有的主体供稿体裁单一,述、志、记、传、图、表、录等体裁没有综合运用;有的没有概述或综述,有的断限不完整,有的经济部门缺乏表格,反映单位的工作亮点的图片普遍缺乏;有的在体裁运用上总结、报告、经验交流等公文体裁式语言表达痕迹较重,修饰性语言表述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修志工作的认识。编纂地方志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使命。今年,市政府已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因此各乡镇、部门必须对《孝南区志》供稿结硬帐。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孝南区志》编纂工作方案要求,于5月底前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的专志供稿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各承编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三审方案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志供稿的评审工作,特别是要广泛征求意见,要将志稿送给相关部门及本部门的老领导、老同志审看,以避免史实失真,或有重要缺项。每一次评审意见都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应该采纳的意见进行跟踪修改。同时要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观点是否正确、审内容是否全面、审体例是否完备、审断限是否完整、审语言是否规范,切实把握好志书的政治关、体例关、资料关、文字关和保密关。各单位上交三审稿后,区地方志办公室对供稿还有一个审改过程,区地方志评审委员会还将对各专志进行终审,因此各单位专班不能撤,还要负责对供稿进行补充、完善。

为了使各专志供稿达到《孝南区志》质量要求,建议各单位在供稿初稿完成一审后,把一审稿呈送到区地方志办公室接受技术指导,邀请地方志干部到本单位进行指导或与本单位有关领导及专家一起参加对供稿的评审。 三是切实把好供稿质量关。各承编单位供稿要严格按照《湖北省第三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和《湖北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要求完成好资料收集、志稿试写、初稿修改、志稿评审各环节工作,严把质量关。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切不可因赶进度而忽视供稿质量。要切实做到观点正确、资料全面、体例完备、特色鲜明、语言规范。资料应系统地反映本单位事业发生、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应有准确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篇目制定要做到分类科学、归属得体、排列有序、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应表现出各个门类之间的逻辑关系,标题要简明准确,醒目精当;供稿应包括人物、大事记、主体供稿三个方面;人物要素要提供齐全,入传人物和人物简介要同时提供二寸免冠登记照;大事记主要记大事、要事,要简明扼要;主体供稿要内容全面,断限完整,每个单位均应有概述或综述(有的以机构沿革代替亦可),提供1—2幅反映本单位工作亮点的图片资料,经济部门要有3—5个综合性表格,乡镇尤其要提供本辖区的典故、传说、俗语等特色资料。供稿语言表述方面尤其要注意与其他公文区别开来,不要大话、套话、空话,要跳出平时的总结、报告、经验交流等公文的语言表述套路,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切实做到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规范。

报:孝感市委党史办公室,孝感市地方志办公室;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区委常委、副区长。

发: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各位成员及承编单位。

共印150份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5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地方志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发展途径,各项工作按照年初计划顺利推进。

一、特色亮点工作

我办根据市委书记的指示精神,于**年策划启动了《美丽**》编纂工作,以“**图文志”形式,努力打造一本综合反映**自然历史文化精粹和当代发展成就的礼品书籍。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编写《美丽**》列为“四张名片”亮点工作之一,纳入目标考核。我们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领导力度,充实编纂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市志办“一把手”亲自参与方案制定、文稿修改、风格选择、设计调整等各环节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加强与各镇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编辑和设计人员的指导服务,切实保证文字图片资料质量和编纂设计进度,扎实推进编纂工作。目前,各类文字资料和图片已收集完成90%以上,文稿编纂工作历经七次重大修改和四次专题讨论会,已基本形成总体文稿,正分送有关方面进一步征求意见;同时,基本确定图文装帧设计公司,正就设计、出版、印刷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二、常规业务工作

(一)倒排时间,加快《**市志》编纂进度

上半年,我办按照成都市志办关于**年市志工作必须出书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编辑的沟通、督促,切实加大编纂工作进度。一是明确志书总纂最后阶段的资料收集原则。由于志书编纂跨度时间长,个别地方缺乏资料,导致部分章节迟迟未能完成。经过商量,我们明确了对部分资料缺失的地方先放一放,先完成其他地方,待最后确定确需补充再来寻找资料,避免了编辑老师老是在这些地方纠结,大大加快了编纂进度。二是学习周边区市县先进经验。先后到双流、都江堰史志办学习,并电话向郫县、崇州等区县的地方志工作部门请教,了解了他们编排志书的经验教训,避免了走弯路。三是切实关心编辑生活。我们加强了对编辑的关心,经常与他们联系,询问他们身体情况,及时解决需要我们帮助的问题。目前,该书第四次总纂已基本完成,即将征求各单位意见。

(二)围绕创新,做好《**年鉴》的编纂工作

在多年的编纂经验基础上,我们以打造“精品志书”为目标,自我加压,高标准谋划年鉴编纂工作,力争从细化条目、丰富内容、正式出版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创新条目内容。改变以前年鉴就是各单位总结的汇总,先列出条目,要求各单位按照条目充实内容,着力提升年鉴的权威性、实用性、可读性和鉴赏性。二是创新收集方式。积极争取市政府办支持,由市政府办督查科发出了《关于编纂出版的通知》文件,对不按时交纳资料的由市政府办督查科进行督察,各单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上报材料质量普遍较高,目前已基本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创新出版方式。联系出版社,在资料收集阶段就要求其介入,目前已确定了编辑队伍、设计公司和出版社,正加紧开展编写工作。

三、其他志书推进情况

(一)《抗震救灾志》进展顺利。征求了市领导和各单位意见,并已全部修改到位。目前,正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照片进行梳理,即将进入出版程序。

(二)《**石化基地建设实录》稳步推进。已完成“大事记”初稿、部分重点人物访谈、“申报篇”初稿和“建设篇”的1/3文稿初稿。

(三)《彭州百人百事》完成初稿。已编写完成“百人”和“百事”完整初稿,已召开专家评审会,正根据专家意见调整“百人百事”名单,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四)《五年大事记》即将出书。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完善,目前,已完成最后一稿的校对工作,即将印刷出书。

(五)村志编纂进展顺利。我办与濛阳镇携手合作,确定在濛阳镇清卓村编写我市的第一部规范性的村志——《清卓村志》。编写组结合时代特点和清卓地情特色,经过反复推敲,广泛征求清卓村干部群众意见,几经修改数易其稿,敲定形成了《清卓村志》的编写纲目。5月30日,成都志办正式审核通过了《清卓村志》编写纲目,认为纲目指导思想明确,结构严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书现正在加紧进行资料收集和初稿编纂,预计7月底完成初稿。

(六)积极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工作。做好对地方文化研究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编辑印刷《天彭古今》**年第一期;为集中反映我市地方文化研究成果,我办积极抓好《天彭古今》合订本出版印刷工作,目前已完成前五期的校对整理,正抓紧制版,即将正式付印。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修志队伍建设。为保证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性推进《**市志》、《**年鉴》等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上半年,我办要求各单位、各镇确定了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了“彭州市志工作QQ群”,吸纳各单位地方志工作联系人参加,有效促进了地方志工作的资料交换和经验交流,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修志

队伍。

(二)主题教育。3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年党建工作会精神。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每天按时上报活动动态,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三)纪检监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上报《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部门管辖范围内无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上半年,我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对志稿的修改和编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各部门、各镇的志书编纂工作的指导还存在不足,对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志书推进

合理调整充实编辑力量,进一步做好对编辑人员的指导服务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稳步推进编写工作。

(一)《美丽**》召开评审会尽快确定文稿,加快装帧设计和出版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底前正式出版印刷,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市志》编纂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送审稿。

(三)加快推进《抗震救灾志》相关工作,尽快确定出版社,进入出版程序。

(四)加快《**年鉴》文稿编纂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出版印刷。

(五)继续推进《**石化基地建设实录》和《**百人百事》编纂工作,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努力打造“精品志书”,目前该书正在进行文案策划,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编纂。

(六)加强《清卓村志》编纂指导,力争年内进入出版程序。

二、旧志整理

对清嘉庆十八年纂修和光绪四年重修的两部《**志》,以及**年编纂的《**志》进行整理。下半年,我办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对嘉庆《**县志》进行影印出版,对1985年《**志》进行再版,并适时启动光绪《**志》的影印出版工作。

三、启动数字方志馆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学习兄弟区(市)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紧制定数字方志馆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落实场地、设备和人员,力争早日建成数字方志馆。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篇6

XX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或散布,与事实不相符,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三条 本单位要依据行政职责,负责澄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责任。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对涉及本机关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第五条 本单位要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第七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二)以本单位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工作内容的,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对未及时澄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对传播和散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访问:市地 编纂 讲话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职责 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公务员吗 地方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编纂工作汇报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责声明: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文章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予以更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