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伙人制度8篇(全文完整)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7-24 17:10:02

内容摘要:项目合伙人制度第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总则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1)

项目合伙人制度第1。1?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总则第一条?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伙人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合伙人制度8篇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1篇

1。1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

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 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 ?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

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2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_质 第2章

2。1 ?逸马未来三年事业计划? 逸马事业计划与合伙人计划? 第四条? 逸马集团以为推进_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_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逸马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逸马咨询公司是逸马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_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

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逸马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_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逸马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逸马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逸?马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_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逸马?[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3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逸马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略

2。4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___?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

2。5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逸马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3。1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

合伙人需要逸马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

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三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3。2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第十四条?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如?下,具体_作参见<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配比流程>如下表?:?

1) 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或合伙人推荐?,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 2) 合伙资格由总办进行初审,?并由相关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 3)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

并经合伙人会议复审后予?以确认;? 4)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5)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_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6)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_?利,享受分红。?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2篇

围绕阿里上市而吵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在今天淘宝 __周年的时候终于得到马云的确认。马云表示,其实从 20__ 年开始,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对于合伙人的选拔标准,马云表示,合伙人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此前有消息称,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层,仅持有阿里巴巴的约 10% 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 36% 和 24% 的股权。而马云为了确保自己上市后的控股权,向港交所提出了“双轨制及合伙人方案”。不过香港证监会似乎并不愿意为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开绿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阿里登陆港交所,那么马云将有可能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在邮件中,马云表示“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并希望掌控阿里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同样马云表示“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而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阿里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以下为马云邮件全文

各位阿里人:

最近大家一定从媒体那里,听了不少关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以及公司上市后控制权的报道。今天是阿里巴巴的 __ 年周年庆,正好在这个有意义的日子,向大家汇报一下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情况。

__ 年前的今天,阿里巴巴 18 名创始人正式走上了创业之路。4 年前,也就是阿里巴巴十周年庆的时候,我们宣布 18 名集团的创始人辞去“创始人”身份,从零开始,面向未来。

人总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阿里巴巴的创始人有各种原因会离开这家公司。我们非常明白公司能走到今天,不是 18 个创始人的功劳,而是他们创建的文化让这家公司与众不同。大部分公司在失去创始人文化以后,会迅速衰落蜕变成一家平庸的商业公司。我们希望阿里巴巴能走更远。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们公司将有机会参与并见证中国电子商务零售过十万亿那一天。但我们不希望成为一家只是能卖几万亿货的公司,我们希望自己能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培养出无数的如同淘宝,支付宝,余额宝。。。那样的创新性服务和产品,更希望我们的生态文化能造就更多未来的牛 某某某 企业。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

怎样的制度创新才能实现我们的梦想呢?从 20__ 年开始,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 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

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在过去的三年,我们认真研讨合伙人章程,在前三批 28 位合伙人选举的过程中,对每一个候选人激烈地争论,对公司重要的决策深入讨论,积累了很多经验。在 3 年试运行基础上,我们相信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以正式宣布了!

阿里巴巴合伙人的产生必须基于——“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我们相信只有一个热爱公司、使命驱动、坚持捍卫阿里文化的群体,才能够抗拒外部各种竞争和追求短期利益的压力。

有别于绝大部分现行的合伙人制度,我们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这个机制将传承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确保阿里创新不断,组织更加完善,在未来的市场中更加灵活,更有竞争力。这个机制能让我们更有能力和信心去创建我们理想中的未来。同时,我们也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

正如我们过去一直强调的那样,阿里巴巴并非是某一个或者某一群人的,它是一个生态化的社会企业。运营一个生态化的社会企业,不能简单依靠管理和流程,而越来越多的需要企业的共同文化和创新机制,以制度创新来推动组织升级。我们出台合伙人制度,正是希望通过公司运营实现使命传承,使阿里巴巴从一个有组织的商业公司,变成一个有生态思想的社会企业。为此,集团希望更多的阿里人涌现出来加入合伙人团队,使我们的生态化组织拥有多样性和可传承性,保持源源不竭的发展动力。

各位阿里人,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阿里人,在路上!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3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4篇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某某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某某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某某咨询公司是某某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某某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某某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某某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某某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某某“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某某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XX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某某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某某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5篇

第一条 总则。

(1)城市合伙人合伙期限一般为二年,城市合伙人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市级城市合伙人。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城市合伙人(以下称城市合伙人)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城市合伙人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城市合伙人经公司授权并自合伙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合伙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城市合伙人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城市合伙人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城市合伙人在各自合伙城市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 合伙要求。

(1)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2)各城市合伙人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3)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4)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5)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城市合伙人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6)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 提交资料。

(1)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合伙预付货款10万元。

(3)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4)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第四条 合伙人申请程序。

(1)城市合伙人评估表打分通过

(2)城市合伙人政策的确认

(3)城市合伙人协议签订

(4)业务执行

(5)每年一需重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城市合伙人资格权限。

第五条 城市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城市合伙人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销售运营公司产品。

(2)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地区销售任务;

(3)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4)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5)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城市合伙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6)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7)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8)全面负责合伙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运作

项目立项报备

(1)城市合伙人在市场开拓经营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取得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

(2)城市合伙人在取得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后,应填写“项目报备申请表”向公司申请项目报备,公司经过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应在当天回复(特殊情况要求时应立即回复),若报备有效,公司给予登记号并填发“项目报备登记号通知单”,再登记在“项目管理台帐”上,无登记号的项目公司不予保护。

公司应按“项目报备申请表”逐栏详细填写项目信息及其基本资料。

报备的项目名称必须是使用方(终端客户)所用的详细的项目名称。

项目所涵盖产品为公司标准产品或经初步确认为公司力所能及的非标产品。

(3)项目报备的原则是谁报备谁负责,取得项目报备登记号的城市合伙人即对该项目负责。对报备以后执行不力的,公司有权强制调剂。

(4)城市合伙人应与该项目保持联系,认真评估项目的成交热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在项目跟踪台帐上。

(5)对于报备有争议的项目,应按下列原则,由各城市合伙人部自行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时,由公司最终裁决,裁决原则:一般情况下,有争议的项目由总部按“报备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

(6)未设合伙的地区公司鼓励城市合伙人积极开发市场,对已设城市合伙人的市区公司禁止城市合伙人跨地区从事业务活动。若特殊项目确需跨地区操作的,应严格按照如下制度办理:

应先经得项目所在地区城市合伙人同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的业绩、提成、费用及相关配合支持等事宜的分配方案,报总部备案。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按“所属地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在所属地分部未报备及介入的情况下,按“报备时间优先”原则,属后续项目按“已操作成功的城市合伙人(业务员)优先”;非所属地城市合伙人之间的项目争议地区仍按“报备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裁决其归属。

(7)项目报备申请表自报备成功之日起六个月内为报备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项目应重新报备。在重新报备前,应认真检查项目最新进展和最新资料,以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8)严禁窜单、卖单、抢单及违规跨区操作,一经发现,责任人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处罚。

(9)负责项目立项报备的经办人员和知情人员,对项目的报备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如因为经办人员或知情人员的泄密造成城市合伙人之间的项目争议或项目信息的外泄,经办人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城市合伙人由于立项报备手续不齐全或立项报备不及时,造成下列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1)在业务所属地内部,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盲目代表公司竞争性地开出价格条件和商务条件,造成公司销售收入和商务条件的降低或损失,一经查实,由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立项报备规则重新决定项目的归属。

(12)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在自身业务所属地以外地区,有意或无意地、竞争性地开出价格条件和商务条件,造成公司销售收入和商务条件的降低或损失,一经查实,由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立项报备规则重新决定项目的归属。

(13)不顾项目立项报备规则,将原本可属于自己的业务项目转卖他人(公司内部或外部),替他人伪造销售业绩,套取现成的经济利益,一经查实,公司将追回其非法所得,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双方追加其非法所得1~2倍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城市合伙人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半年(6月底)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合伙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说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合伙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城市合伙人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城市合伙人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公司市场部;各城市合伙人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城市合伙人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城市合伙人资格使用。

第八条 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城市合伙人不得多头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合伙协议终止与否,城市合伙人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城市合伙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城市合伙人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城市合伙人在销售合伙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合伙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城市合伙人的权利。

①年终汇总清算时,城市合伙人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城市合伙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城市合伙人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城市合伙人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城市合伙人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合伙资格,终止其合伙协议。

(4)城市合伙人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城市合伙人的地区,其他城市合伙人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城市合伙人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城市合伙人。

(6)各城市合伙人须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城市合伙人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城市合伙人,将考虑取消合伙资格。

(7)城市合伙人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城市合伙人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销售返点(年度销售额合伙价计算的销售总额)

(一)第一年成市级合伙年销售额未达到200万元的按银牌合伙。

(二)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晋升为金牌合伙。

(三)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晋升为钻石合伙。

(四)年度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的退级为铜牌合伙。

(五)年终按年度销售额返点:钻石合伙返10%;金牌合伙返7%;银牌合伙返5%。

第十一条 交易与结算。

(1)合伙预付货款。城市合伙人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预付货款,并在合伙协议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货款金是城市合伙人的发货、资信保证。合伙关系终止时,将预付货款退还原城市合伙人。

(2)交货。公司会依据城市合伙人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供货。

(3)价格。城市合伙人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出厂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

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二条 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城市合伙人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城市合伙人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③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④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⑤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城市合伙人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销。

(2)对城市合伙人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城市合伙人管理制度。

②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③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④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城市合伙人,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⑤协助各城市合伙人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⑥接受各城市合伙人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第十三条 违规处罚。

(1)各城市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合伙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合伙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合伙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合伙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合伙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合伙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XX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城市合伙人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城市合伙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合伙关系。

(9)城市合伙人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合伙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制度作为合伙协议的附件,与合伙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城市合伙人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合伙关系,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合伙保证金。

(4)城市合伙人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公司与各城市合伙人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皆经由公司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__年6月1日起施行。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的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保_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必要的_素质和符合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执业经历的审核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合伙人(申请人)是指申请成为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已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新增加合伙人。

第二章 合伙人条件

第三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申请材料递交年度内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

(二)持有有效_注册会计师_书;

(三)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连续从事审计业务满五年,其中在_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少于三年;

(四)五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一)原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尚未办理退伙手续的;

(二)原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原事务所解散,尚未依法办理清算手续的;

(三)尚未办理从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出注册会计师关系的;

(四)在提交申请的当年内将满六十周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伙人申请表;

(二)本人_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_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事务所提供的专职执业_材料:

1。近五年内与原执业的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如果申请人是原事务所合伙人而没有与原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有原执业的事务所全体合伙人_。

2。近五年内在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_发放和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记帐凭_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打印出来的近五年内在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或依法不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文件。

4。近五年内在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业务项目清单和相

关业务档案。如不能提供业务档案的,则应提供原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承诺可随时调取相关业务档案的承诺函。

(五)本会资深会员或合伙人的推荐信。

第三章 申请材料的受理及审查程序

第六条 申请人在本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秘书处会

员服务部通过财政部注册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人年龄是否在本年度内满六十周岁;是否与申请人在本会登记的年龄相符;

(二)查询诚信记录,核实申请人是否在近五年内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查询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记录,核实申请人是否有未通过年检的情况;

(四)是否持有有效注册会计师_书;

(五)是否已办理退伙手续或原事务所是否依法办理清算手续;

(六)是否已办理转所手续。

第七条 初步审核后,秘书处会员服务部通过本会网站向申请人发出预约报送申请材料的通知。

申请人应在预约的时间内向本会提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 秘书处会员服务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审查报送的材

料是否完整且符合相关规定。

对报送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人的条件及其申请材料的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申请人符合条件且材料完整的,会员服务部将通知秘书处__守部办理业务档案接收手续,并在工作底稿接收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应当在本会网站或申请人原执业的事务所进行公

示。

第四章 审核程序

第九条 理事会注册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专职执业经历和诚信记录。

注册委员会应组成审核小组到申请人原执业的事务所实地核实有关原始资料和申请人专职执业情况。

第十条 理事会调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在原事务所执业期间的执业情况进行审查。

调查委员会认应组成检查小组对申请人在原事务所执业期间的工作底稿进行审核。

调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小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并向注册委员会提交申请人在原事务所执业期间依法执业情况、执业质量情况和职业道德情况的_。

调查委员会在审查申请人在原事务所执业期间的工作底稿时,

认为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当另行立案调查。

调查委员会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出具申请人执业情况_的情况。

第十一条 注册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审查情况报告,结合调查委员会的检查报告,出具申请人近五年是否连续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及执业情况的_。

注册委员会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出具申请人专职执业经

历_的

情况。

第十二条 本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申请人出具专职执业及执业情况的_,同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移交理事会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在2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申请。

资深会员为申请人作失实_的,由理事会取消其资深会员称谓,并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在2年内不受理该注册会计师推荐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原执业的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材料或失实_的,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自律惩戒办法>的规

定,移交理事会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同时在1年内拒绝为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全部注册方面的服务。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项目合伙人制度 第8篇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某某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某某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某某咨询公司是某某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某某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某某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某某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某某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某某“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某某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__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某某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某某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明确合伙人进入和考核规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__内部合伙人选拔考核:

第一部分:合伙人身份定义及标准:

第一条:合伙人身份证定义:__X合伙人为关键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能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对应部门绩效及对团队综合能力提升有杰出贡献者!

第二条:合伙人标准:职业价值观与公司发展相符,岗位胜任力符合对应岗位要求,拥有较强的学习和适应变化的能力。

第三条:合伙人群体必须符合“四共原则”:共识,共担,共创,共享。

:共识:合伙事业的梦想,事业逻辑,与合伙规则达成高度一致的认知。

:共担:合伙人在不断学习进步,能力互补的条件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及风险。

:共创:合伙人之间协力持续奋斗,创造利益,荣誉和更多的项目机会。

:共享:合伙人之间长期,公平的分享多元化的合伙事业成果。

第四条:合伙人层级分类:

预备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核心合伙人三类。

:预备合伙人:预备合伙人群体为一线优秀管理层。晋升通道为一线所有优秀员工。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群里为中层管理,各部门的负责人。晋升通道为优秀预备合伙人。

:核心合伙人:核心合伙人群体为单个项目负责人,能整体规划项目发展。晋升通道为各岗位的优秀合伙人。

第二部分:合伙人动态管理标准

该标准是定期对每一位合伙人的贡献(绩效)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标准将直接与合伙人的分红,后期配股,和合伙人身份升降进退标准密切挂钩。

第五条:考核标准:对于合伙人主要从三个贡献板块进行考核:略

合伙人对应考核板块不达标不合格,将由合伙委员会集体决议是否降级或者退出,一旦合伙委员会形成决议,对应合伙人必须服从该决议,并严格执行决议内容!

第六条:合伙委员会:合伙委员会为__X合伙制度推行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推进的组织。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为普通合伙人和核心合伙人,预备合伙人。

:决议方法:对于合伙人考核实行投票制的决议方法,其中考核当事人不参与投票,在进行决议前,由被考核人对于个人贡献板块进行陈诉,并由被考核人直属领导进行总结,最后由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议,同时项目负责人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投票系数如下:略

第七条:考核时间周期:

:采取“小+大动态考核”模式:

每月一个小考核:重点考核业绩绩效及各项关键绩效点达标(现金流占比,利润占比)。以及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各项管理动作是否合理达标且有效。

每季度大考核:召开合伙委员会会议,对对应合伙人三个贡献板块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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