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考勤制度(1合集)【精选推荐】

来源:旷琼范文网 时间:2023-05-24 2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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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制度篇一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
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
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 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
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
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学校考勤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文化管理的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1.凡在岗人员都按本人岗位分工的职责要求进行考勤。

2.实行坐班制。依时上下班,由学校值日行政和级长负责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由办公室研究处理。

(1)迟到 (2)早退 (3)事假 (4)公假 (5)病假

(6)旷工 (7)婚假 (8)丧假 (9)产假

1.记录迟到、早退、缺会(含升旗礼、科组会、级会、备课组会、家长会、政治学习等)的次数,缺课节数及请假天数。

2.每天以抽查等形式进行考勤。有课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准时上课,没课教师上午8:00、下午2:30前到岗;
教辅、后勤工作人员上午7:30、下午2:30前到岗,学校放学时间下班。有晚修的教师准时晚修。

3.请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计算,请假不足半天者两次累计为半天。

4.教师请事假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以内报年级组长审批;
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请假必须落实好工作经批准后方能离岗。请假一天以内,当事人经级长先调好课;
请假一天以上由级长经教学处安排调课。

5.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等公务(公假)活动1天以上,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经级主任、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

6.病假须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报年级组长审批;
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因病没有及时请假,可先电话请假,病愈后由本人到办公室补假。

7.职员、工人请事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

8.中层干部请事假半天以内向校长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一天及一天以上,应提前书面请假。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10.请假审批存根统一于审批当天送办公室汇总。

11.请假期满返回岗位要向办公室销假。

1.设每月全勤奖,为100元,每月获得全勤奖的条件是:

(1)自觉遵守学校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席应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2)上课不迟到,无旷工现象,月病假1天以内,事假半天以内。

2.课时津贴经考核发放:

全额发放

全额的50%发放

不发放

每月旷工

1次以上

每月事假

1天以内

2-3天

4天以上

每月病假

3天以内

4-5天

6天以上

每月上课迟到

1次

3次以内

4次以上

不能及时出席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1次

3次

4次以上

学校考勤制度篇三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
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
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
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
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学校考勤制度篇四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学校考勤制度篇五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每天坚持上下午签到制度,时间为预备铃响前后各10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必须在签到时间内向值周行政说明原因,由行政签原因,杜绝他人代签,未签到或代签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会,教学等活动,迟到、早退10元/人、次;
事假20元/人、次(不超过一天),教学时间如遇病、事假,相应调整的课时补助累计扣除;
缺席40元/人、次,相应课时按40元/人、节累计扣除(不超过一天)。

3、病假要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4、出公差,由工会主席及时公布。

5、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参照上述1——2执行。

6、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考勤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
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
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
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
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
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学校考勤制度篇七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
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
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学校考勤制度篇八

为认真落实我县教育民生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实践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和潜能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感到学校就象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潜能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1、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组 长:韩峰

副组长:张兆生邱国新傅茂荃韩应成陈静涛 马力

组员:张兆席王文平刘泽元姬蕾赵建孙九洋王辉张敬伟万桂峰刘群田庆峰桑伟张召军

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

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4、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7.开展“八个一”活动。

(1).建好一个“留守儿童之家”

学校建一个“留守儿童之家”,室内布置做到温馨、人性化、有文化品位,配置有档案资料柜并分班级存放,实行一人一档,有一部电话机、一台计算机,有一定数量的"体艺器材,有可供阅读的图书。

(2).开通一部亲情电话

学校开通一部亲情电话,设立专线,将电话号码公开,为留守儿童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一帮一”活动

各班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成绩测试和身心调查,让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当“小老师”,给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安排一名小伙伴--学习上是好帮手、生活上是知心朋友,上课时提醒、督促其遵守纪律,专心听课;
课余时帮他完成作业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不快乐时和他聊天,为他排忧解难。

(4).落实一名爱心妈妈

给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爱心妈妈,爱心妈妈每周与留守儿童谈一次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通过爱心的关心消除自卑感,从而增强学习自信心。

(5).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积极实施“生态德育”工程,开展多姿多彩的人文关爱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6).提供一个活动平台

学校搭建阳光平台,定期举行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体会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写一封亲情书信

爱心妈妈监督、指导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寒假等特殊日子给远方的家长写一封亲情书信,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

(8)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教师、爱心妈妈引导学生每学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1.各位教师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必须全身心投入这项活动,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各老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并按照爱心妈妈职责条款,认真履行,让学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学校考勤制度篇九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
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
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
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
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
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
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20年xx月11日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一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
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
3-6天由校长批准;
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
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二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
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年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5、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6、教师请假超过7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每天预备前10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20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50元/晌(次);
缺课一节罚30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100元/次;

(二)积分:(满分15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
请假一晌扣0.3分/晌;
旷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岗:请假扣0.1/次;
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0.3分/次;
旷课一节扣1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年级、学校各存一份。

1、各年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年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3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三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
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
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
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四

1、全体教职员工和行政人员必须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坚持集体办公,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当天上、下午有课的教学人员上课以外实行弹性办公,但必须是在教研组、年级组、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不得外出。语文、外语两科教师早读下班辅导,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检查;
教师晚上坐班(或下班辅导)由年级组安排,教导处检查。

3、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财务室、膳食组、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部门职员和当天没课的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第一节课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五节至第七节课。医务室、男女生辅导按学校有关规定值班。

4、出勤考核实行值日校长检查与刷卡相结合的办法。当天上午和下午没课的教师和职员上、下班一律刷卡。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

5、食堂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由总务处规定。

6、办公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办公室高声喧闹,不准带小孩进入办公室,不准在办公时间扯谈或做私事。

7、加强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办公人员要求衣冠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要经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的书报及各种设施、教学用具摆放整齐。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窗、落锁、熄灯。

学校考勤制度篇十五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
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
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则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10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若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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